关于申报平顶山市建筑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平建〔2011〕4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拟建立平顶山市建筑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将专家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分为以下六个方面类型:
1、深基坑支护类;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类;
3、脚手架与幕墙工程类(含钢管扣件、碗扣、轮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吊篮);
4、地下、水下作业工程类(含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顶管作业、水下作业等工程);
5、起重吊装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多塔作业防撞类;
6、钢结构安装与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类;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选择1-2项专业申报。
二、专家主要工作
1、参与全市在建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活动;
2、参与建设工程安全评优评先活动;
3、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咨询;
4、担当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培训师资;
5、参与全市建设工程的其他技术服务活动。
三、申报范围
我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国家注册资格人员(中级职称)。
四、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相关专业经验丰富;
2、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五、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推荐资料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市安监站。
3、市安监站对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市建筑安全生产专家库名单并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2633995
电子邮箱:pdsanjianzhan@126.com
附件: 1、平顶山市建筑安全生产专家申报表[点击下载]
2、平顶山市建筑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点击下载]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