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平建〔2011〕45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建[2011]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组织落实。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深基坑、高支模、外爬架等重要工程进行重点定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并建立工作台账,同时也要对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定期作出总结汇报。监理单位要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治,验收时,必须由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验收。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于每月25日之前将相关工作情况以报表的形式报至市住建局安监站。
二0一一年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建建〔2011〕8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河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点击下载]
2.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