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通报(第三期)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发现:一是仍有企业没有认真按照市住建局平建[2011]434号文件的要求落实企业在建工程的安全排查,有的企业即使排查了,也只是流于形式,对存在的实质性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及项目,一味地赶工程进度,对安监站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没有认真组织进行整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保障房、安置房开工后均未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安全措施审查登记手续。三是资质挂靠现象还比较严重。特别是外进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均未到场履行职责,导致项目管理失控,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的影响。
根据检查情况,现对以下项目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工程名称:华悦世家经济适用房
监理单位:河南成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张耀伟
该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张耀伟能认真吸取教训,大胆管理,在安全工作敢于较真,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施工,一律进行停工,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消除隐患。
对以下项目给予通报批评:
1、九天庄园九鼎1#、2#、3#、4#、5#楼
施工单位:河南青城建设有限公司(原河南常绿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未在现场履职。
2、蓝湾新城13#楼
施工单位: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
监理单位:平顶山市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施工和监理单位对上次检查通报出的部分安全问题,仍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二矿北苑小区
施工单位:平顶山市二矿建筑公司
存在问题:在建主体距离高压线达不到安全距离,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塔吊未产权备案。
4、广厦雅园
施工单位:河南科兴建筑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明珠世纪城
施工单位:明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安全员未在施工现场履职,中标项目经理郭端莉及胡占伟未在施工现场履职;施工现场部分塔吊未产权备案;32#、35#外楼墙脚手架搭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75#楼龙门架与外墙脚手架连结,且与建筑物主体未采用刚性连接。
6、沉陷区综合治理西单小区1#、2#楼
施工单位: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企业未落实平建【2011】434号文件内容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施工现场履职;施工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无施工安全资料;塔吊未产权备案;在建主体内住人;施工用电未采用三相五线制。
7、中国神马集团橡胶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改造工程8#—13#楼
监理单位:煤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
存在问题:对上次通报批评未引起重视,现场监理人员未履行职责,对安全隐患不进行制止,视而不见。
8、华坤·景山庄园D、E座住宅楼
建设单位:平顶山市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无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望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制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