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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1-10 浏览次数:

平建〔2012〕2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2012年春节将至,“两会”也即将召开。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双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明电[2011]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2011]54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节庆节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部署,超前防范,切实将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要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平建[2011]433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平建[2011]434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要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冬季防火、主体防护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春节期间不放假的工程项目,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放假停工项目,要重点检查现场围挡、库房和危险部位设防、消防器材配备、值班室的取暖保温等情况,严禁明火取暖,杜绝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工程在节后复工前,各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签发工程复工令。
  三、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要编制节日值班计划,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要做好节日期间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快速有效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二0一二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