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督查通报(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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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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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0日上午,我站监管人员在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检查中发现一台停用的电动吊篮一侧悬挑大臂失稳,致使吊篮一侧严重倾斜。该项目由河南青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平顶山市仁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经现场检查发现,造成此事件的原因是该项目施工现场的4台电动吊篮未经检测。对此事件,我站立即对该公司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安全约谈,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作出深刻检讨。同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一次。
望其他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认真吸取教训,严格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理企业安全旁站监督职责,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