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一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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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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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2012〕6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市住建局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2012年第一批申报的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考核评定。经综合评定,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宝丰县大驰·首府一期工程、河南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宝丰县观府小区3#、4#、5#楼及地下室工程、舞钢市天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舞钢市李培庄商住小区7#楼、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舞钢市秀甲中原一标段、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舞钢市秀甲中原二标段、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舞钢恒大华府首期工程、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建业桂园一期工程、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蓝湾新城1、2、3、5楼和蓝湾新城8#楼等九项建筑工地被评为2012年第一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特此公布。
附:2012年第一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汇总表[点击下载]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