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暂停河南润华建设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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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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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2012〕12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河南润华建设有限公司(原润华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京华·金域蓝湾1#、2#、3#、5#楼项目,由于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场履行职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未建立,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于
河南润华建设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条件严重降低。为了警示安全管理薄弱施工企业,严肃安全生产纪律,自即日起暂停河南润华建设有限公司在我市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
希望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监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