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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6-08 浏览次数:

平建2012163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建建[2012]44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办[201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特点,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平安委[2011]12号)为主体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督促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范围: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平顶山创建活动,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26130日。主要活动包括:

1、组织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410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0);

4、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1117日);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1824日);

6、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活动。

(二)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分别组织,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增强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对事故隐患的查找和举报,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610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届时,我局会同市各相关部门在鹰城广场集中展出展板,设置咨询台,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常识,解答安全方面问题,普及安全生产法制知识。

3、认真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要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建设系统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切实增强识别隐患、排除隐患、防范风险及规范管理的能力。

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组织一次多部门参加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各级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深入发动,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新高潮,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二)强化宣传,做好信息报送。要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要重视发现、挖掘基层和企业的典型,及时上报各种推荐材料。

(三)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指导协调,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要及时向市住建局安监站报送活动工作动态。市住建局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