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关于对河南省鼎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8”高处坠落事故的处理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9-0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258,河南省鼎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蓝欣家园二号院14#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电梯井口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根据市政府《关于河南省鼎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平政文[2012]120)和《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和管理办法》(豫建[2008]63),经研究,现对河南省鼎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8高处坠落事故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河南省鼎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D1-4-02D1-4-03D1-4-04),有效期6个月。

二、停止华建监理公司总监代表刘海军在全市范围内招投标资格3个月。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