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建〔2012〕43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有序,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2012]64号)和省住建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双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各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针对当头气候寒冷、天气恶劣,工程项目“三赶”(赶任务、赶工期、赶进度)现象突出,施工人员回家心切、思想不稳定等问题,立即组织动员辖区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监控防范措施,重点排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对自查出问题要及时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果断严肃查处。
三、加强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或重要事项要积极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市住建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双节”期间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凡发现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履职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肃处理。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