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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春节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2-19 浏览次数:

平建〔201345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在建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3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在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要在复工前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属工程进行全面认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所有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在复工前要进行全面检验、测试和维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企业应对复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专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将整改情况向建设、监理企业报告,由监理企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达到安全生产开工条件的,由项目总监签发书面复工通知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节后复工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与工人同时上下班,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坚决不能让安全隐患变成险情、险情变成事故。凡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到岗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认真开展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检查

    凡春节后开工、复工工程的施工和监理企业,要专门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检查。重点学习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同时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教育进场人员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要对建筑职工的年龄及健康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及时调离或劝退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抓过程、抓细节、抓具体、抓到底,加强基础和基层工作。要对本辖区所有建设工程全面排查,凡属违法建设必须一律停止施工;凡无项目总监书面复工通知并报建设单位同意擅自复工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严肃查处施工、监理单位。凡未认真开展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要对有关企业严肃查处。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开展2013年春节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于现场检查和培训教育的情况要有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并进行存档备查。

 

                            201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