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3-11 浏览次数:

平建〔2013〕6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3年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3年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要点

2013年3月11日

                                                                                                                                                                             

2013年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要点

一、建设安全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升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理,强化基础建设,深入“打非治违”,在预防和治本上狠下功夫,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城市(含县市)规划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村镇规模以上工程依法实施安全监管。

(二)建设行业各类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运行,应急救援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控制较大伤亡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四)全面开展安全平顶山创建活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要求,完成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依法应当监督管理的工程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消除安全监管上存在的“盲区”和“死角”。

2、强化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建筑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逐级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导,强化安全生产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推进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3、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和专家论证制度、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切实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强化安全层级监管,加大上级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督查力度,加强对县区安全工作的帮助和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监督工作流程,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积极推进村镇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5、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推行差别化和网格化监管,建立以安全巡查为主要手段、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安全监管模式,突出监管重点,把有限的监管资源向重点环节、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倾斜。重点加大对事故多发、安全管理水平低和建设规模较大地区,安全保障能力较差的企业,重点工程、开发区工程、招商引资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接合部工程,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和设备设施,以及重大节日、特殊季节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检查频次和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限性。

6、完善安全动态监管和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招投标、施工许可、安全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等部门分工协作、闭合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动态监管,加强市场准入与清出。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安全激励约束措施,提升企业守信水平。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7、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从阶段性的突击整治向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针对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的跟踪督导力度,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消除一处,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8、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建设、无证上岗、超越资质承揽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主体,除实施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外,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公开曝光,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9、按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要求,严格事故报告制度,逐级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强化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对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瞒报、迟报事故进行严厉查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吊销资质证书或者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者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或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

(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10、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着力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对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着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三是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开展寓教于乐、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11、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达标和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通过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场会,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12、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加强安全信息化建设,充分应用高科技手段,全面推行塔机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安全监控平台,加强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提高安全生产防控水平。

13、强化应急管理,增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警,在自然灾害来临前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提出指导性对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使大家掌握避险自救技能,全面提高防灾应急能力。

14、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特别是强化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研究制定建设监管机构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满足各种需要的监管人员,保障安全工作经费,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强化队伍素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四)强化公共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5、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严格动火管理制度,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加强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扎实开展山林火灾区综合治理,有效防范火灾发生。

16、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强化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巡查,做好监测、监控和隐患处理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行安全。

17、强化城市公园、游乐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进行重点检修和维护,认真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有关防灾避险标识的检查和加固修缮工作,完善游客疏导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人流密集区域人员疏导工作,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