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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典型项目定期上报公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6-04 浏览次数:

平建文〔201350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典型项目定期上报公示制度的通知》(豫建建〔2013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64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典型

项目定期上报公示制度的通知

 

豫建建〔2013〕4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了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更好地推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典型项目定期上报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项目的类别

    上报项目分为两类:一类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好的项目,这些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标准化程度高,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具有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另一类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的项目,这些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较差,安全隐患较多,施工现场混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行业的社会形象。

    二、上报项目的数量及时间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上报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3-5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好的项目及2-3个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差的项目;省直管县(市)每季度上报2-3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好的项目及1-2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差的项目,上报时限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结束前。

    三、上报项目的对象及内容

    上报项目应为报告期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上报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特点(亮点)或存在的主要问题,1-2张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好坏的照片(每个项目)。

    四、上报结果的运用

    (一)上报情况信息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

    (二)一个企业一年内有2个项目被公示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差的项目,当年不得申报评选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建筑施工先进单位。

    (三)工程项目被公示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差的项目,不得申报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已经被评选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取消该荣誉,收回荣誉证书。

    (四)一个企业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有本单位承担项目被公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差项目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一个企业一年内有2个及以上项目公示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好的项目的,在下一年度招投标中可适度加分,具体加分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报项目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找准典型,充分利用项目上报公示这一工作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较差,或未办理安全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违法施工,经监督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以及由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经常不在施工现场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力的要作为上报的重点。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典型,及时记录整理有关检查情况,留存现场影像资料。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好坏典型工地,对未及时上报的,省厅将定期予以通报并取消本年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五)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结束前,各地将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典型项目一览表及相应项目照片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请各地于2013年6月底前,报送第2季度典型项目一览表及相应项目照片。

    联 系 人:王世虎

    联系电话:0371—68080831  18637113500

    邮    箱:18637113500@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邮    编:450046

 

附件:1.××市(县)××××年第××季度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典型项目一览表

      2.提供照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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