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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住建厅督导组对我局建筑安全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7-12 浏览次数:

平建文〔201392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总体部署,省厅第十七督查组于7 8日至9日对我市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省厅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座谈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9日督查组反馈督查情况,认为我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体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组织细。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活动,活动伊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认真谋划印发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发动,为大检查的扎实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入手早。市住建局于68日组织召开局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住建局和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全市住建系统警示教育会和集体收听收看了全国及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并于会后迅速开展了全市安全大检查活动,目前安全大检查活动已在全市及县区全面铺开;三是定位准。市住建局将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定位在“抓基础、促发展”,牢牢把握主线,把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作为活动的首要目的。不仅开展了多次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而且也组织了对施工企业的专项督查,送教上门,上门督查,促使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力度。同时又开展事故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四是效果好。截止到目前,市住建局已累计检查在建项目44个(单体工程89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3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2份,查处各类隐患309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9条)。进一步加大了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预控和全过程监控力度,整个大检查活动开展的无缝隙、全覆盖、拉网式。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平顶山市建业桂园二期12#楼项目:项目经理、总监不在岗;外悬挑脚手架未在第一步设置连墙件,连墙件未与外侧立杆相连,开口架在断开处未设置小横杆;卸料平台钢丝绳未起到作用;安全通道口设置过窄;施工临时用电电缆有拖地现象,可移动配电箱不符合规范要求;作业区配备消防器材不齐;无防暑降温措施;施工电梯未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擅自投入使用。2、宝丰县中强御金湾24#住宅楼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扯现象,楼层的可移动配电箱设置混乱;外悬挑脚手架未严格执行规范要求进行搭设;作业区及楼层消防设施设置的过少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要求;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出现编、审、批程序错误,塔吊安装专项方案资料弄虚作假;企业未严格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记录与工程实际不相符;对分包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现象,物料提升机未检测合格擅自使用,且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单位未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人员证件,旁站监理记录多为程序性,并未起到实际作用。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中有使用已作废的规范标准。

(二)整改要求:平顶山市建业桂园二期12#楼存在问题,由市安监站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于五日内整改落实完毕。宝丰县中强御金湾24#住宅楼存在问题,由宝丰县住建局负责监督施工、监理单位于五日内整改落实完毕。

三、   下步工作要求

省厅安全督查组对下一阶段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了如下具体要求,我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检查要深入。安全大检查活动要始终以项目施工现场为龙头,以解决隐患为着力点。要继续深入排查工程项目,建立排查隐患台账,登记造册,消除一个,销号一个。要把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挂牌督办,专人督办,限时督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是企业要负责。大检查活动要坚持落实建设的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责任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动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促企业把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作为工作的重心,提升企业的事故预防能力,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

三是执法要严格。监督执法是树立安全生产工作高压线的最有利途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于存在活动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力、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和项目,一定要硬起手腕、痛下决心,严厉处罚,真正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红线”,以严格的执法纪律,把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