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国庆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建〔2013〕31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2013年国庆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应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布置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国庆期间不放假的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放假的建筑工地,要妥善安排好工地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架、基坑工程、施工用电、起重机械、防火设施等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国庆期间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妥善安排好农民工节日期间生活,消除浮躁焦虑不良情绪,牢固树立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
三、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平建文【2013】121号),对所有在建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