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认真细致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关于建筑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点击下载]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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