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市程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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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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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安监〔2013〕13号
各有关单位:
2013年11月2日,我站接群众举报后现场查实,市程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湛河区康达彩虹小区2#楼施工工地违规拆卸塔吊。市程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上行为无视安全生产规定,扰乱了我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市场秩序。
为严肃安全生产纪律,惩戒教育安全生产违规企业。经研究决定,给予市程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其市区租赁业务一个月。希望全市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共同推进建筑设备租赁市场安全健康发展。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