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建【2013】43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有序,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安委办[2013]74号)和省住建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期。春节临近,施工人员思想波动较大,民工返乡心情迫切,情绪不稳,流动频繁,也容易引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冬季是各类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重点加强各个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所属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对电焊动火、施工临时用电操作和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的管理,严禁现场作业人员采用明火取暖。各单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各岗位、各环节、各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施工现场应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做好对外脚手架、预留洞口等处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基坑开挖、起重机械操作等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节的监控,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应以预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触电事故为重点内容,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经施工、监理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复工。针对新进场民工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方法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做到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全面部署,严格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活动
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检查,坚决排除隐患,消除死角和盲区。检查的重点是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及基坑支护等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实施情况,以及防止高处坠落、防火、防电等安全预防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督促项目部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果断严肃查处。
四、加强值守,妥善应对,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或重要事项要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市住建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双节”期间履职情况开展督查。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