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4】3号精神和加强“五一”期间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30 浏览次数:

                                                                                 平建办【2014】7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按照2014年4月2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4】3号精神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以及企业和项目部节假日值班制度。

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节后复工工作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五一”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是做好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施工临时用电、塔吊和外用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防护,使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三是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管理秩序混乱、人员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整改。“五一”假期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前,要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加强汛期管理,做好防洪工作

“五一”后,我市将进入汛期,各单位要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工作,加强对临时建筑物、工棚以及周边山体边坡的观测,暴雨时段要24小时派人值班;对地处低洼地段的建筑物要做好防洪排涝工作;要加强对山坡稳定性的监测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准备好应急物资,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撤出所有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应急响应制度,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做好节日值班安排,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及时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住建局安监站将对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4】3号精神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014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