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5-15 浏览次数:

                          平建〔201484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平顶山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515

 

平顶山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

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住建部要求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4〕34号)安排,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模板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平建〔2013〕243号)相关部署,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继续深化整治、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四)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六)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2013年以来安全隐患查处情况以及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14525日之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并于53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上报市住建局安监站。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45旬至8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等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记录不良行为同时,对开展情况较差的管理地区、企业进行差别化管理,有针对性组织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

(二)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省住建厅将于6—7月、10—11月期间进行安全督查。 

(三)统筹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整治与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请于2014年11月5日之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书面和电子版),报至市住建局安监站。

联系人:杜建山

联系电话:2633995 电子邮箱:pdsanjianzh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