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建办〔2014〕32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2014年12月29日晚7点30分,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北京“12.29”等5起坍塌事故情况,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安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全市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安全工作抓细抓实
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陈政高部长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二是认真分析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当前重点要解决安全管理松弛、安全责任不清、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三是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四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会议同时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发生事故的地区、事故企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发生死亡5人以上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三是对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责令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每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督办是否符合时限要求、督办是否合法合规、督办是否处罚到位。对事故的查处情况,将在中国建设报上曝光。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全面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抓紧研究部署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看到安全生产始终存在着不确定性,绝不能盲目乐观。要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好节日期间、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把“两节”和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即日起要组织开展对冬季施工、“两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要针对当前气候严寒、施工条件恶劣,工程项目“三赶”(赶任务、赶工期、赶进度)现象突出,施工人员回家心切、思想不稳定等问题,立即组织动员辖区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监控防范措施。要重点排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的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检查和督查力度,督促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严肃查处整改不力的企业,确保安全生产。凡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春节放假前,各工程项目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妥善保存易燃易爆物品,关闭施工电源并上锁,封闭进入主体的通道口,加固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确保放假期间安全。
三、采取措施,及时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处置机制,做到及时接报、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对因各建设主管部门的责任造成事故信息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问题的,要对相关部门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四、加强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或重要事项要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工程项目要加强节日期间停工放假现场的巡查。加强门卫管理,悬挂警示牌,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注意烟花爆竹和易燃物品防火安全,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意外。市住建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双节”期间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凡发现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履职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肃处理。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