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的通知
平建办〔2015〕10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各县(市、区)住建局2014年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建筑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201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安全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考核内容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活动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工作部署情况;
(四)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组织开展双节、两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
(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情况;
(七)组织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日常监督管理情况;
(九)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十一)工程项目监管情况;
(十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运行情况;
(十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十四)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实施情况;
(十六)村镇工程监管情况;
(十七)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
(十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十九)2014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三、考核程序与办法
此次考核,由市住建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赴各县(市、区)住建局听取汇报、询问情况、核查资料、抽查施工现场(每个县市区至少随机抽查2个在建项目),并按照《201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考核表》(附件1)中的内容逐项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分项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即优(85分以上)、良(71-84分)、中(60-70分)、差(60分以下)。考核结束后,将发文公布考核情况,并抄报县(市、区)政府。
四、考核时间及分组
(一)考核时间:2015年元月28日至30日
(二)考核分组:
第一组:
组 长:杜建山(市安监站主任科员)
成 员:王纲领(市安监站副主任科员)13781846456
田鹏飞(市安监站监督员)
考核范围:舞钢市、叶县
第二组:
组 长:张军强(市安监站工会主席)
成 员:牛 辉(市安监站监督员)15238222333
李建胜(市安监站监督员)
考核范围:郏县、宝丰县
第三组:
组 长:王 丹(市安监站副站长)
成 员: 李海龙(市安监站副主任科员)13837527289
张 含(市安监站工程师)
考核范围:鲁山县、石龙区
五、考核要求
(一)此次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各考核组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严格考核秩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及时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同时,考核是对各县(市、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考核,凡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股(室)均应按要求参加。
(三)考核期间,各考核组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和廉政纪律。
(四)各县(市、区)住建局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附件:1.2014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考核表[点击下载]
2.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