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5年)
平建办〔2015〕51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加强“五一”及汛期全市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建筑市场平稳发展,结合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五一”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安全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保障安全生产受控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五一”及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一是做好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以及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和验收。二是做好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施工临时用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的安全生产防护,加强施工现场防火管理,使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四是健全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管理秩序混乱、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受控。汛期停工的建筑工地复工前,要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加强汛期管理,做好应急响应
“五一”后,我市将进入汛期,各单位要做好建筑工地防汛工作,加强对基坑支护及周边建筑、临时建筑物、工棚以及周边山体边坡的观测,暴雨时段要24小时派人值班;对地处低洼地段的建筑物要做好防洪排涝工作;要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域内所有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
四、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五一”及汛期值班安排,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及时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