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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5.25”鲁山县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房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5-26 浏览次数:

平建安监〔201512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机构、全市各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刻吸取“5.25鲁山县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市安监站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房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全市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由工程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所属施工现场临时用房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是:(一)施工现场是否采用金属泡沫夹心板材料搭建职工宿舍、仓库。对现有职工宿舍、仓库是金属泡沫夹心板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并于15日之内自行拆除。(二)职工宿舍是否配备了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材,电器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液化气罐和明火现象。(三)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已经做到分类专库储存,妥善保管。(四)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设置了临时消防水源。对检查出的各种消防隐患,必须逐条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于15日之内全部整改完毕。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机构要立即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房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本着“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对发现的较大消防安全隐患,一律责令立即停工整改。6月10日以后,凡施工现场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在责令立即停工整改的同时,一律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拒不停工整改的,上报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清出平顶山市建筑市场。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