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站简报第7期
起重设备专项大检查情况通报
为深刻汲取宁波市塔吊倒塌事故教训,解决疫情期间企业仓促复工导致起重设备失检失保、带病作业问题,3月17日至4月3日,安监站共分四个组,聘请了四名专家,对全市建筑起重设备开展了专项大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117个工程项目,检查建筑起重机械261台。其中:塔吊157台、施工升降机74台、物料提升机30台。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94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0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5 份,查封塔吊46 台,施工升降机28台、物料提升机14台。主要问题: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私自安装起重设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如华夏梧桐园项目、建业光明府项目、卫东区钻机钻具厂项目,擅自安装塔吊、物料提升机,设备未检测即投入使用。
操作起重设备的特种工缺乏。如澜山府大立标段、卫校学生宿舍楼(E座、D座)、新城小区十四标段等塔吊在缺少信号工、司索工情况下违规使用;天安名郡27号楼施工升降机无持证司机,由工人随意操作。
起重设备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如市委党校项目12台起重设备、檀宫项目2台塔吊、益宏宏天地3台塔吊等设备检测后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即投入使用。
部分设备带病作业。如京港广场好望角项目塔吊风轮钢丝绳脱槽割断塔吊主体;盛世御园塔吊底脚螺栓松动;新城小区7#8#楼塔吊钢丝绳断股严重;九龙广场项目、澜山府河南五建标段塔吊基础长期积水等。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安监站均已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拟移交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下一步,将对照隐患清单严格复查,盯紧看牢,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
编辑:王俊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