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管理的通知

来源:安监站 发布时间: 2021-07-29 浏览次数:

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
2020年7月6日,我站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起重设备检测市场行为的通知》(平建安监〔2020〕9号),要求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将现场检验检测影像信息和检验报告一并留存,并对检验检测影像资料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影像信息管理,现将有关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应切实加强现场检验检测影像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现场检验检测影像信息档案,与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一并存档备查。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时应一并提供现场检验检测影像信息资料。在现场检验检测时,即时将工作照片发送至平顶山市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群。
二、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查验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资质和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做到人证相符。
三、我站即日起对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后未附现场检验检测影像信息资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