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建筑工人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要建立项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落实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饮用水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要制定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快速处置,确保人身安全健康。
二、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一)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各工程项目应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内容,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强化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各工程项目食堂必须办理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操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配备餐饮具消毒柜,按照规范操作方法进行餐具消毒。落实食品卫生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腐等防护措施,生熟食品严格分开,生熟案板严格分开。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严禁制作冷荤凉菜。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每日清洁消毒通风。
三、开展专项检查,落实问题整改
即日起至7月20日前,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现场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检查整改,不留隐患,并于7月20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安监站。市安监站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不认真组织开展现场食品安全自查整改、措施不力、导致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移交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