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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安监站 发布时间: 2021-08-06 浏览次数:

各在建工程项目:

近期,国内多地建筑工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我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1〕45号)和2021年8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防控管理预案,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发生。

二、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疫情防疫措施

各在建项目必须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全面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和等级,落实“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要求建筑工地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

三、严格人员排查,摸清疫情防控底数

各在建项目要严格人员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街道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建筑工地人员要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外出人员应如实报告行程。

四、加强教育引导,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全面排查建筑工地未接种疫苗人员情况,对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要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或接种点医生的筛查意见,加强教育引导,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五、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在建项目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统筹安排好高温、汛期等条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异常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街道社区和我站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稳控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安监站联系电话:263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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