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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安监站 发布时间: 2021-08-16 浏览次数: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加强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经研究,我站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纳入监管的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整治时间

2021年8月16日-9月15日

三、整治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豫建建〔2019〕41号)、《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保证措施。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是否针对性制定防高坠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安全保证措施等。

2、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要求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每天作业前是否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等。

3、日常安全管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等。

(二)安全防护方面

1、高处作业。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作业面安全防护设施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等。

2、临边洞口。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部位安全防护设施的及时设置及安全可靠性情况等。

3、起重设备。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及操作、指挥、维保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培训情况,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情况,现场作业过程安全旁站管理情况,起重设备自身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过程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等。

4、各类钢管脚手架。各类钢管脚手架作业层、中间层及架体外侧立面安全防护情况,架体搭拆及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等。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吊篮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其它外挂式脚手架作业层、中间层及底层封闭防护情况,高处作业吊篮及升降作业平台的安全性能及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等。

6、各类施工作业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电梯井内作业平台、装配式建筑作业平台、钢结构施工作业平台、挂篮施工作业平台、悬挑式物料平台等各类作业平台的结构安全、防护措施及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等。

五、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6日-30日)

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总包(含专业承包)、监理等责任单位,认真对照“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检查表”(附件1)进行自查自纠,自查整改情况及时报我站监督科室。

(二)监督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5日)

各监督科室对在建受监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台账”(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排查。各项目建设、施工总包(含专业承包)、监理等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检查台账,按照“四定原则”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监督科室要广泛宣传和发动,对受监项目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对存在严重生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坚决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并对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1: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检查表

附件2. 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台账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