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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人员配备的通知

来源:安监站 发布时间: 2021-09-0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行为,现将有关安拆作业人员配备要求明确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时(含顶升附着),必须全部使用本企业自有安拆作业人员。使用外部安拆作业人员的,按本企业安拆作业人员配备不足处理。

二、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在办理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告知时,应配备塔式起重机安拆工5人、司机1人、电工1人,信号、司索工各1人;在办理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告知时,应配备施工升降机安拆工4人、电工1人,使用辅助起重机械时应配备司机1人,信号、司索工各1人;在办理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告知时,应配备物料提升机安拆工3人、电工1人,使用辅助起重机械时应配备司机1人,信号、司索工各1人。

三、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在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作业时,应配备塔式起重机安拆工4人、司机1人、电工1人,信号、司索工各1人;在施工升降机二次加节作业时,应配备施工升降机安拆工4人、电工1人,使用辅助起重机械时应配备司机1人,信号、司索工各1人。

四、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应认真落实以上工作要求,对安拆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的,我站根据《平顶山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平建办〔2021〕19号)相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