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站开展预防高坠事故及灾后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安监站近期组织开展了预防高坠事故及灾后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共监督抽查在建工程项目67个,塔吊103台、施工升降机85台、物料提升机13台,爬架11部、吊篮6台。共查处各类问题隐患550条,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5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查封塔吊22台、施工升降机16台、物料提升机1台,约谈企业7家。
从本次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坠事故及灾后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其中表现较突出的项目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岸新城一期一区项目、林溪宸苑项目、大地领创府项目、四馆一中心项目;湛河区建昌城市花园一标、二标项目、姚孟棚户区改造项目、益宏宏天地项目、九龙广场项目中建七局标段、九龙广场项目浙江三建标段、昌建誉峰项目、金港广场(B座)1#楼项目、中骏怡景城项目。
但是仍有部分工程项目存在突出问题:个别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开展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对安监站的工作安排态度消极。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对脚手架、起重设备管控不力,造成诸多安全隐患。安监站给予帝佳尚城4、5、8#楼、盛世御园、臻悦府、檀宫二期、深百汇·海棠府、大营区域棚改二期、海上壹号院、俊海西湖明珠、盛润广场、鸿瑞360广场、碧桂园城市之光、千田新开元3#楼、平天下、新城小区12标等14个项目全市通报批评。
下一步,安监站对本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存在问题逾期未整改的责任单位直接移交处罚。对受到通报批评的14个项目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各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