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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安监站 发布时间: 2021-12-14 浏览次数:

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12月6日1时36分许,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明泰电厂项目部生活区发生火灾,造成8人遇难,5人受伤。同日19时许,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一工地临时生活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米,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消防隐患大排查,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进入岁末年初,用电、用火量增大,抢工赶期问题突出,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持续加大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立即牵头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施工工地临时用房防火、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动车停放充电、临时消防水源以及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强化各项超常防范措施,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增强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入冬以来,施工现场生活区采暖进入全负荷状态。要重点加强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安全巡查,重点排查人员宿舍、自有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线路老化、电气故障等消防隐患,严格禁止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使用明火取暖等违规问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建立生活区消防安全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夜间值班巡查情况要做好记录,每日需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三、强化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设施配置,有效增强初期火灾防控自救能力

各施工现场生活区应配齐配足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对不具备接通消防水源和消防栓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配备消防水箱、储水池等作为应急水源,并落实防冻措施。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各工程项目要结合冬季施工工地火灾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深入宣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车停放充电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火灾处置能力。特别是要对外来务工人员逐一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市安监站将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隐患大排查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从严查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