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建〔2010〕111号
各县(市)、石龙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夏季是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高峰期,加之近期天气情况多变,直接对施工安全造成影响,为贯彻落实4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建设领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搞好五·一节期间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近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近段时期以来,全国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市的建设工程安全形势也非常严峻,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五一期间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厉打击非法施工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把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非法施工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促使各方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建设程序,力求从根源上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三、严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对各类危险源超前防范、严密排查、重点监控,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的管理,做到不伤害自己和他人。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对那些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监理企业及施工工地要坚决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该责令停工整顿的坚决责令停工整顿,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考核证书的坚决暂扣证书。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必须带班,及时报送各类安全信息。一旦发生事故等突发险情,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保证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