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平顶山市建设安全监督要点的通知
平建文〔2010〕29号
平顶山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平顶山市建设安全监督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2010年平顶山市建设安全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五月十三日
2010年平顶山市建设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确保全市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持续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严格防范和控制较大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按照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重点是:一是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强安全监管;二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预防为主;三是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四是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着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应急管理,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严格目标管理,完善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建设
1、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强化层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考核标准,改进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发挥安全考核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
2、高度重视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充实安全监督力量,妥善解决安全监管机构的编制、经费问题。要强化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改善知识结构,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
(三)继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管水平
1、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实现企业诚信的差异化管理,对企业以及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诚信情况进行排序、公示,实行奖优罚劣。
2、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源“公示”与“重大隐患源监督档案”管理。施工现场要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易发重大事故隐患源提前进行“公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
3、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管理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行为进行量化考核,作为企业安全许可的判定依据。同时,全面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三类人员”日常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源头”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1、构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双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二是加大清出力度,依法依规坚决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三是完善动态监管,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的动态数据库,引导建设单位选用安全生产可靠的施工企业。
2、研究建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资金专项管理机制。严格审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提取、支付情况,确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
(六)抓住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着重解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各类建设企业安全保证体系不完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安全防护不标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积极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和对建设单位、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将其纳入安全管理日程。
(七)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加强法制教育。各级建设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大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认真组织本地区建设系统的行政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和施工、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加强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不同方式促进其掌握和精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3、继续办好农民工夜校。要求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开办职工夜校,采取讲课、播放DVD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广大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技术技能、环境保护、建筑安全生产“八荣八耻”等宣教培训。夜校培训要科学计划、严密组织、及时记录,培训内容要体现针对性、全面性、时效性。
4、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思想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1、在总结去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演练基础上,认真做好今年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性应急救援演习。同时进一步加强灾害天气预警机制。
2、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机构、基地、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提高企业应急自救能力。
(九)严格事故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加强和规范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善市、县(区)两级安全事故报送网络,及时、准确、全面报告事故情况,并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结案。对不按规定进行事故上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2、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认真核查发生安全事故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加大行政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