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天使集团职工高层住宅楼“11.8”高空坠落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的通知(平政文[2010]36号)
关于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天使集团职工高层住宅楼“11.8”高空坠落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天使集团职工高层住宅楼“11.8”高空坠落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平政文[2010]36号),严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现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天使集团职工高层住宅楼“11.8”高空坠落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相关要求。
二、责成河南省合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王继春、贾明辞退,并将落实市政府批复情况报我委。
三、由安监站报请省住建厅吊销梁宝刚、许超安全生产考核证书,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核;暂扣河南省合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同时向金鹰租赁站下达停业整顿通知,将市政府批复内容通报工商部门。
四、给予河南省合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军民和平顶山市诚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驻该项目现场监理殷红克全市建设行业通报批评。
五、由委建企科报请省住建厅暂扣孙双林监理工程师证180天、暂扣殷红克监理员证180天。
六、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停止陶振淼招投标180天、停止平顶山市诚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投标60天。
以上通知内容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此通知
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天使集团职工高层住宅楼“11.8”高空坠落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平政文[2010]36号)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