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履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项目:
近期,我站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专职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在单位不是本公司、安全员不在岗不履职、未记录工作日志或记录不全、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无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未及时处理或上报等问题,为项目的安全施工埋下隐患,急需治理。为保障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走深走实,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落实企业日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我站决定立即开展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履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督检查重点
1.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2.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在单位是否在本公司;
3.专职安全员是否在岗履职;
4.专职安全员记录工作日志情况。是否做到一人一本日志(日志必须使用安监站监制专用记录本,无专用记录本的联系监督科室免费领取)。日志要详细记录所排查出的隐患,点位清晰,描述准确,隐患交由谁处理,处理结果如何。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止):各在建工程项目对专职安全员配备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建立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履职情况自查自改台账,建立自查问题清单,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二)监督检查阶段(6月21起日至30日止):市安监站组成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履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各在建项目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整改。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职安全员配备履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全面检视问题,迅速自查自改。项目自身不能整改的,要立即书面报请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负责人整改。
(二)严格检查,查处到位。市安监站各专项监督检查组要严格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安全员配备不足者(安全员证未在本公司注册视为无安全员),一律停工整改;安全员不在岗不履职,施工现场隐患众多者,移交处罚并提请省厅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及时通报,公开曝光。此次专职安全员配备履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结束后,市安监站将对存在问题突出,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的工程项目及时通报,公开曝光。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