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强调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现将规范和强调的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建设起重设备安拆告知时间
各安拆单位应在安拆作业前至少1个工作日(24小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向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规定的安拆告知资料,严禁当天办理安拆告知当天安拆作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请自行整改后提交。
二、强调各安拆单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即日起至7月底,各安拆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集中开展全面自查整改,重点自查内容: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五)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8月份,我站将组织开展安拆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三、强调设备检测单位设备事故隐患报告责任
各设备检测单位检测中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在我站建立的检测企业微信群中报告。我站发现检测单位首次未报告的予以警告,发现检测单位两次未报告的予以暂停业务,发现检测单位三次未报告的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