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研讨会召开
结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管理的通知》(平政[2011]17)的相关规定,及我市社会保障费用管理的实际情况,
会上,市标准定额站何国欣站长对市建设劳保办所做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细则(草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各县(市)、石龙区的领导及同志针对社保费的征收标准、社保费的拨付办法以及社保费的调剂办法等问题,结合本站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认真细致地探讨与研究。
最后,我站对各县(市)石龙区定额站领导与同志们出席研讨会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要求我站相关科室负责人要结合平顶山市社会保障费用工作实际,充分吸纳与会领导及同志们提出的建议,重点在社会保障费的征收、拨付及调剂等方面对《细则(草案)》内容进行梳理、调整和充实,并加强部分条款的细化与可操作性,从而确保《平顶山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统一管理实施细则》早日出台,保障我市建筑业企业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文字来源:定额站 编辑:张黎 审核:王晓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