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标准定额管理站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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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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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顶山市纪委出台规定,在我市行政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请求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拖办或置之不理,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
平顶山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有关内容,要求工作人员增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凡有办事人员到我站或通过来电询问办理事项,均要热情接待。属于我站办理事项的,即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书面一次告知如何办理。不属于我站办理事项的,询问清楚事由后明确告知办理机关、地址和联系方式,让办事人员少跑弯路,方便办理。
文字来源:定额站 编辑:张黎 审核:王晓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