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第二次标后履约检查的通知
平建标监[2014]02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后履约水平,维护建筑市场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2014年度第二次标后履约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情况;
(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
(三)工程项目技术、经济、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约情况;
(四)质量安全、施工变更签证、工期进度,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五)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
(六)工程建设项目的实体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要求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检查时,受检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并提供有关工程技术资料(质量管理资料、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人员资质证书等)。
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