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费 确保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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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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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用统一管理实施细则》(平建[ 2011 ]295号)的文件规定:“凡承接已缴纳社会保障费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可向市建设劳保办提交社会保障费拨付申请。”今年十月份,郑州建安建筑有限公司等16家施工企业,依据细则规定提供了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工程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缴纳的该工程社会保障费发票复印件、上年度企业向当地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费凭证、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质量报表等资料。平顶山市建设劳保办对以上16家施工企业的申请拨付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核实,认定工程社会保障费共计1478.403万元,有序的完成了工程社会保障费的拨付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依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社会保障费的审批拨付工作,更好的为施工企业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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