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精益求精,服务高质高效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是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3部分组成。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
盘点近几年住建部相继出台的工程总承包政策规定,除《示范文本》外,还有《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并在2018年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系列政策的出台对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实践的规范化,促进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我市自2018年以来,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发承包的项目陆续增多,2021年元月19日,市标准定额站利用周二例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规定,使大家尽早掌握相关政策,为做好发承包计价管理与服务、更好地服务建筑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