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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学习 《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9-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文明示范作用,8月30日下午市标准定额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中心每个干部职工对《条例》内容清楚明白,理解透彻《条例》精神要义,切实做到对《条例》学以致用,外化于行。

会上,工会主席朱世铭带领大家对《条例》的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保障和促进、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0条进行了逐条领学、并对公民维护公共秩序、公民遵守公共交通、保护公共环境,公民场所文明及社区文明等方面进行重点解读,进一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传播文明精神,监督不文明行为,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意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学习中,大家结合《条例》对自身在工作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对照纠正,纷纷表示,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结合,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个人素养,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