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府院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平顶山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平政明电〔2022〕3号)精神,做好府院联动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鹰城建设为引领,以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以高效优质的法治环境助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科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府院联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升全局法治工作水平。
局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全局府院联动联系对接和日常事务工作处理,张书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要求,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要求,出庭率达到100%。加强与法院联系对接,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疑难问题交流探讨、庭审观摩等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平等保护原则贯彻行政执法、普法守法等环节,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文明执法理念,积极应用提示、规劝、约谈等行政指导手段,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防止因违法违规适用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加强与法院的合作配合,协同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
(三)建立重大风险协调处置机制。聚焦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协同防控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
(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做好与法院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落实失信人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措施。
四、工作机制
(一)协调会商机制。局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工作需要,召开研判会,推动问题依法解决。
(二)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在问题楼盘化解处置、行政诉讼案件中与法院的联络对接,分析研判具体问题。
(三)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合奖惩等手段,做好失信被执行人的跨领域协调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协调。局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作用,牵头做好全局府院联动有关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决定事项。
(二)密切配合。局系统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聚焦府院联动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全局府院联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强督导。府院联动工作落实情况已纳入市政府督查事项和年度法治政府考核事项,局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视情予以通报,对推诿扯皮、拖拉搪塞导致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