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日期:2026-03-05      

顺利完成“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必须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钻研党的创新理论,提高专业素养,增强实干本领。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要大力弘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善于战风险、迎挑战、克难关。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26年1月20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2026年1月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

 

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自觉按规律办事,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所有规划都要实事求是,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对于脱离实际急躁冒进、层层加码、乱铺摊子的,要严肃问责。

——2025年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2025年7月14日,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调查研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25年2月26日,在审阅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的述职报告时提出的重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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