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49514 | ||
| 信件名称: | 投诉卫东区开发二路康旭东城2号楼东单元顶层电梯电井房扰民 |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5-04-24 |
| 信件内容: | 本人所住小区顶层一天到晚噪音和共振严重干扰本人正常的生活和休息,尤其是晚上无法入睡,物业开发商沟通无果,本人认为房子由于建筑设计问题两部电梯均在客厅墙背面,上面就是电梯的电井房,然而开发商未做任何的隔音减震处理,物业也未履行管理和减少电梯噪音确保业主正常生活不受干扰的责任。本人恳求住建局协调处理,房子属于平顶山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是河南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感谢政府为人民服务!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5-04-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顶层电梯电井房未做隔音和减震,建筑设计不合理,扰民侵权的相关问题,我单位立即对问题进行核实,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电梯井房噪声大可能由于电梯使用年限过长,建议您联系建设单位、物业部门协商解决,物业相关问题请您向房产事务中心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 ||
| 回复评价 |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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