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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2552
信件名称: 常绿大悦城物业公司前物业公司悦来物业和现物业公司通兴物业无故拖欠装修押金多次沟通无果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3-25
信件内容: 本人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常绿大悦城小区业主,现就小区前物业公司悦来物业、现接手物业公司通兴物业无故拖欠本人装修押金,且两公司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服务态度恶劣一事,向贵部门进行正式投诉举报,恳请贵部门依法介入调查,督促相关方尽快退还我的合法款项,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本人于2025年11月,按照小区装修管理相关规定,向当时负责小区物业服务的悦来物业正式提交装修押金退还申请。申请提交后,悦来物业随即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对房屋水电使用、装修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查验,经查验确认各项均符合装修管理要求,无任何违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当场告知我已通过验收,并承诺会按流程尽快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后续悦来物业于2025年底退出常绿大悦城小区物业服务,由通兴物业正式接手管理。2026年1月份,通兴物业又二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查验房屋水电情况,核验结果依旧为全部合格,我也按照通行物业的要求,重新提交了身份证、银行卡等全套退款资料,配合完成所有退款前置流程。 自2025年11月提交退款申请至今,时间已超过5个月,我的装修押金却始终未退还到账。在此期间,我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线下咨询等方式,分别与悦来物业、通兴物业沟通催促退款,可两家物业公司始终相互推诿,毫无作为:前物业公司悦来物业,每次沟通均以“正在走流程”为借口反复推脱,面对我的合理追问,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敷衍了事,迟迟不推进退款,恶意占用业主押金;现物业公司通兴物业,则以“押金款项在悦来物业账户,与本公司无关”为由推脱责任,既不主动对接悦来物业解决退款问题,也不履行物业应尽的服务职责,完全漠视业主的合理诉求,彻底丧失了物业公司为业主服务的初衷。两家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款项退还的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财产权益,也给小区业主带来了极差的服务体验,破坏了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 恳请贵部门尽快介入处理,帮我追回被拖欠的装修押金,维护普通业主的合法权益,感谢贵部门的帮助与支持!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6-03-25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常绿大悦城物业公司前物业公司悦来物业和现物业公司通兴物业无故拖欠装修押金多次沟通无果的相关问题,我市物业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信用;协调物业行业组织工作;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由市房产事务中心负责,建议您向市房产事务中心反映,您也可直接联系市房产事务中心办公室(0375-2636000)、物业管理事务科(0375-2636015)反映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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