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55307 | ||
| 信件名称: | 关于沁园小区物业服务履职不规范的投诉 |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6-07-28 |
| 信件内容: | 本人系湛河区轻工路沁园小区产权业主,现投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规范: 轻工路街道办事处已经公示本小区100元30次亲友亲情停车卡停车优惠政策。2026年7月18日上午,本人前往物业办理走亲访友卡时被告知没缴物业费无法办理,遂联系街道办,街道办积极问询社区主任后给予回复到:物业经理亲口承诺该亲情卡办理不与物业费挂钩。本人当日下午前往物业办理该停车卡,物业工作人员临时变更条件,以房子未缴纳物业费、有房产证也代表不了业主为由拒绝办理。 当前本人已办理50元/月业主停车包月,想要为亲属办理停车次卡,但是物业仅针对亲情卡增设物业费缴费前置条件。物业前后承诺不一致,拒不落实基层协调结果,私自增加办事门槛,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现请求主管部门依规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履行沟通承诺,按照街道公示政策正常办理100元30次亲情停车卡;物业费纠纷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不得与停车卡办理事项捆绑。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6-07-29 |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沁园小区物业服务履职不规范的相关问题,我市物业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信用;协调物业行业组织工作;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由市房产事务中心负责,建议您向市房产事务中心反映,您也可直接联系市房产事务中心办公室(0375-2636000)、物业管理事务科(0375-2636015)反映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 ||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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