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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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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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4号)、《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法规要求,我局依规对平顶山市旭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提交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材料开展审查核验,并按规定完成社会公示程序。
经严格审核、综合评定,上述2家企业各项条件均达到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认定标准,现正式核准其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予以公布。
附件:
平顶山市2026年第4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pdf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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