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好房子”营造体系践行项目的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好房子”营造体系践行项目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
关于支持“好房子”营造体系践行项目的
措 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督促房地产企业落实《住宅项目规范》,开展“好房子”营造体系践行项目培育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开展帮办服务。坚持“全过程超前服务”理念,对落实“好房子”营造体系践行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全程提供上门指导、联合协调等帮助。在资质办理、施工许可、消防审验、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优化审批服务,提升服务质效。
二、实施正向激励。积极推送“好房子”营造体系践行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协调推动银行加快审批授信放款。对于达到预售条件的“好房子”项目,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主动帮助办理房屋预售许可。在评定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等有关奖项时予以大力支持,鼓励支持房地产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奖项。
三、政媒实地宣导。对“好房子”营造体系践行项目择优纳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 “四好看得见” 栏目开展实地专题报道,全方位、全流程展现项目在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方面的系统集成应用。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市级官方媒体进行深入报道,引导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推动“好房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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